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(3) - 中国金融网
 首页 - 新闻 - 财经 - 银行 - 证券 - 保险 - 科技 - 银行家 - 博客 - 汽车 - 体育 - 军事 - 娱乐 - 女人
您现在的位置:中国金融网 >> 信托 >> 法律法规 >> 正文
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(3)
2007年7月27日 15点36分   来源:信托法律网(www.trustlaws.net)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
打印字体: 收藏
[上一页]
[1] [2] [3]

    中国金融大典

  第二十九条 银行应按要求向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小企业授信有关信息,包括小企业授信金额、户数、资产质量等。

  第三十条 银行可根据本指导意见,并结合本行实际,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。

  第三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《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》(银监发[2005]54号)同时废止。

[上一页]
[1] [2] [3]
(责任编辑:李红叶)
作者:银监会  
>>发表评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查看全部评论进入论坛进入博客
·敬告
·经营许可证编号: 京ICP证030019号
·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
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·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·中国金融网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·您在中国金融网评论发表的作品,中国金融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
·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中国金融网简介 - 广告服务 - 联系我们 - 招聘信息 - 产品与服务 - 投稿启示 - 客户服务 - 合作伙伴 - 网站地图
Copyright © 2006 zgjrw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中国金融网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亚洲财讯(北京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·中国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
法律顾问:大成律师事务所 肖金泉律师 黄启力律师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30019号
MailTo:service@zgjrw.com 
 
联系电话: 86-10-68391639
传  真: 86-10-68391606